Friday, April 30, 2010

请听听我说

这篇文章是在两年前,刚开始写部落的时候写的,当时还没有任何访客看过。
大少爷说他没想过我会写出如此的东西。我说,当时我是站在‘当事人’的身上写的。
哈哈!被会写作的人称赞,尾巴也要飞起来了!所以再放上来与大家分享!



自从我懂事开始,也是我生命的结束……

我有妈妈,是她陪我度过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。我学跑,甚至学飞。日复一日,我开始懂事,我在想,难道我每天的生活都是这样吗?我究竟有何用?

就在第二天,我被捉住了!啊!我的脚被绑着了,我拼命挣扎,全身被征服了。一阵刺痛落在我的脖子上,血不停的流,呜……我无助的痛哭着……全身软了,没力了,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了。我慢慢的昏死了过去……

当我醒来时,看见自己的身体被摆在巴刹的摊位上,旁边还有许多和我同样遭遇的朋友。这时才知道自己的用处。妈,请您保重!我离开了你,你别难过,因为我执行了自己的任务。

朋友们告诉我这就是所谓自然界的循环,我们的任务是牺牲自己去喂饱他人的肚子。

看着我们的肉被分别摆在各式各样的饭桌上……

有位小姐说怕肥,咬了两口就丢在一旁了……
有位先生说味道不好,不吃了……
有个小孩说很饱,吃不完了……
这些肉最后被遗弃在拉圾桶里。
原来除了我们,猪大哥和牛大叔也有同样的下场……

亲爱的小姐、先生们:
在你们丢弃我们的肉的时候,可否想想我们的牺牲,可否让我们至少觉得自己死得值得一点?

6 comments:

邱祥珲 said...

文字流畅,情节活脱。

呆会吃早餐时,如想起这遍文章,可要选择素食了。

左手 said...

妳真的是才女啊!好像什么都会。文章也写得好,写得动人。呵呵,我虽然吃肉,但我不浪费食物,最讨厌那些浪费食物的人。常说,动物都给杀了,你还不吃它的肉,丢弃,那它的死就没有价值了。看来跟妳的见解不谋而合啊。英雄所见略同。有机会的话,真想跟妳msn,彼此交流心得。可惜没有妳的电邮。

路人㊣ said...

要珍惜食物,每样食物都有它存在的价值,不要浪费!

BB_hwiyee said...

呵呵,知道了==

Ashley said...

>> 邱祥辉
哗,假期你都很早起床哦!
早睡早起身体好!

>> 左手
我的电邮等,都可以在这部落的'个人资料'里查看到。
可惜我在公司不方便上MSN, FACEBOOK 。
家里的internet 又多多问题,
所以很少开 MSN 和 FB >_<'
自从我在部落认识到一个这么有艺术才华的人,
真的雀跃万分呢!
刚好你和大少爷都是同一类人!(你比他厉害很多);D

Ashley said...

>> 路人甲
我心里有一股气,就是要让世人别浪费食物。
希望更多人都领悟到!